如果未经操作系统,欧洲法院规则,消费者无权购买PC
裸金属买家小心:欧盟最高法院裁定,PC制造商没有义务为没有操作系统提供的机器。
案例可以追溯到PC Prehistory,vaio仍然是索尼品牌,Vista是最新版本的Windows。
这一切都在2008年12月27日开始,当法国人Vincent Deroo-Blanquart购买了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和安装了各种软件应用程序的Sony Vaio笔记本电脑。Deroo-Blanquart拒绝接受Vista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当他首次转动PC时,并于12月30日,要求索尼退还电脑的一部分(然后740美元)购买价格到软件的成本。
您可能不会让您在当地商店获得如此退款的机会,但在法国2008年,如果不太可能,需求,这将是一个合理的合理:消费者法律禁止被称为“VenteLiée”的东西或不公平地购买另一个产品有条件的产品。
回来后,消费者团体和开源支持者正在推动政府的竞争,消费和欺诈镇压,以执行这一法律,认识到PC及其操作系统是消费者应该有权拥有的两个独立产品如果他们希望分开购买。DGCCRF没有采取行动。
索尼于2009年1月拒绝了Deroo-Blanquart的请求,4月份仅提供退还PC的全部费用并将其送回。
Deroo-Blanquart在2011年2月拒绝,在法国Asnières地区法院的索尼提起诉讼,寻求预装软件的零售费用450欧元,损害率为2,500欧元。2012年9月,法院驳回了他的索赔。
他上诉,并于2013年11月,法国凡尔赛,法国的上诉法院坚持原始判决,持有PC和OS的销售并不构成不公平的商业搭售。
他又一次地吸引了这一案子,这次向法国的法院,法国最高法院。
Courtation法院指出,法国有关法律根据欧盟的2005年不公平的商业行为指令,并向欧盟司法法院提交了三个法律问题。
它要求CJEU与预先安装的操作系统捆绑PC是否构成了三种情况下的误导性商业实践:如果零售商提供有关软件的信息,但没有指定每个inpidual组件的成本;如果制造商别无选择,而是接受软件或取消销售,或者如果消费者无法从制造商处获取计算机,则没有软件。
CJEU裁定了合法的是用软件捆绑PC,而不分别表明他们的价格,并且提供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用软件购买PC也是合法的,“除非这种做法违背了专业勤奋的要求和物质扭曲或可能会将平均消费者的经济行为实质上扭曲到产品方面,这是通过考虑到主要诉讼中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国家法院的问题。“
普通消费者不想安装自己的操作系统,法院在对有关市场分析后发现。“通过安装预先安装的软件索尼的销售符合预期......更喜欢购买已经配备的计算机的消费者的大量消费者,而不是单独购买计算机和软件,”它在讨论裁决时说。
它对2005年指令的分析确定供应商仅涉及捆绑的总价格,这将影响消费者的最终决定购买,而不是其每个组成部分的价格。
虽然它仍然达到了CASERATION法院,以便在案件中采取最终决定,但裁决似乎对“守卫机构”(CARCKETWAR)(拍拍软件)竞选人员反对强制捆绑软件的竞选人士来说是坏消息。
他们已经确定了一些提供了一些可选的操作系统的小型PC制造商,以及一些PC制造商,特别是Asustek Computer和Fujitsu,如果捆绑软件被拒绝,将支付固定金额。只有在将PC返回给他们的情况下,五同意才能支付赔偿,这样他们就可以验证软件EULA的拒绝:Acer,Packard Bell,MSI,三星电子和东芝。
他们发现没有愿意退还软件费用的PC制造商,因为没有人会破坏他们捆绑的成本“不同的组件。
在CJEU的裁决之后,过去的赔偿金是否会继续回应未来的退款请求仍有待观察。